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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礼法合一时代法制的后期发展 曾宪义;马小红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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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由“明刑弼教”到“重典治国”——明清两代法律制度的变化 在明清两代,立法指导思想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经历了由“明刑弼教”到“重典治国”的转变,而这个转变反映了深层次上对礼法关系的认识,指导了明清两代立法的实践。一、明清两代的立法指导思想(一)“明刑弼教”与“定律以绳顽”《尚书·大禹谟》曾载“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对此,后人简称“明刑弼教”,从字面而观,“弼”乃辅佐之义,似与“德主刑辅”的传统立法、司法原则并无不同。但是由于其所处的时代不同,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礼”与“法”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
作者简介
曾宪义,著名的法学家、杰出的法学教育家,日本国名誉博士、法国名誉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召集人;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法学家》杂志社社长兼主编。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理事,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明德法律文化论坛主持人,《法律文化研究》执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2004年)、《法律史论集》副主编、编辑部主任(1998-2004)。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主要讲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和中国法律史研究方法。
基本信息
  • 版次: 1
  • 页数: 486
  • 字数: 610
  • 出版时间: 2011-12
  • 正文语种: 中文
  • 文件大小: 53.44
  • 印数: 1
  • 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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