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家
学术期刊
科普期刊
出版社
图书
会议
我的购物车 0

第四章 宗法社会组织与中华法律传统 曾宪义;马小红 编

章节快照
单个的人必须组织成一定的团体才能生存。先秦思想家荀子说:“人之生不能无群。”①“群”就是人主宰世界的机制所在。人类“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终于为人类所役使,这到底凭的什么呢?凭的是人能结成团体:“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没有团体,人类就不能超越其他动物,就不能生存和发展。“群”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人为什么能够与动物不一样,结成自己的社会?靠的是什么?荀子认为,靠的是“分”:“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②“分”是什么?“分”就是名分、身份区别及相应的义务,“义”就是礼...
作者简介
曾宪义,著名的法学家、杰出的法学教育家,日本国名誉博士、法国名誉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召集人;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法学家》杂志社社长兼主编。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理事,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明德法律文化论坛主持人,《法律文化研究》执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2004年)、《法律史论集》副主编、编辑部主任(1998-2004)。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主要讲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和中国法律史研究方法。
基本信息
  • 版次: 1
  • 页数: 486
  • 字数: 610
  • 出版时间: 2011-12
  • 正文语种: 中文
  • 文件大小: 53.44
  • 印数: 1
  • 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15012-3
  • 免费
    咨询
  • 订阅咨询
  • 期刊推荐
  • 联系电话
    发表咨询:023-6549-4411
    订阅咨询:023-6033-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