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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2号)
浏览:0 2019-12-25 00:00:00 来源:无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现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25日

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机电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机电工程领域设置机械、电气、控制工程、自动化等四个专业(下称“本专业”)。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工业设计、高端装备制造、过程装备制造、新能源与环境装备制造、食品及印刷包装机械、陶瓷机械、木工与玻璃机械、材料成型与模具、激光加工与增材制造(3D 打印)、焊接、热处理、特种加工、压力容器等技术岗位。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与光伏、智能电网等技术岗位。控制工程专业包括轨道交通控制、智能楼宇、导航与控制、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系统集成、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技术岗位。自动化专业包括机器人、无人机、数控与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与过程控制、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嵌入式系统、检测与可靠性技术、自动化装置等技术岗位。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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